来源: 昆明日报 2022-10-27 09:56 字号: [ 大 中 小 ]
近期,全国疫情形势呈现点多、面广的特点,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10月26日,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提示。
自10月26日起,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,如确需出行,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,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,不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,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
有内蒙古呼和浩特、锡林郭勒、乌海、赤峰,新疆乌鲁木齐、巴州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,请主动配合做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;有甘肃兰州、庆阳、武威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,请主动配合做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,再进行4天居家健康监测。
有西藏拉萨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,请主动配合做好3天居家健康监测,其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;有四川、贵州、重庆、广西、山西旅居史的入返滇人员,请主动配合做好“落地检”,并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;其他省份和涉疫重点省份其他地区的入返滇人员,请主动配合做好“落地检”,并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;有西双版纳旅居史人员,不再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,按常态化防控管理。
省疾控中心提醒,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离,注意个人卫生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等症状,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,途中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(记者张晓莉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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