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昆明日报 2022-12-18 10:28 字号: [ 大 中 小 ]
12月17日,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针对近期市民关注的“新冠肺炎患者在门诊就医时,医保怎么报销”的问题进行了解答。
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如果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,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,按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报销,报销比例在50%左右,自然年度报销额度在500元左右,具体按参保地区政策执行。如果是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,在已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州市,门诊费用根据不同医院级别实行差异化报销。以昆明地区为例:一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元、报销60%,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元、报销55%,三级医院起付线为90元、报销50%;如果是退休人员,报销比例还可以提高5个百分点;自然年度门诊报销费用超过6000元的,按照住院待遇报销。
目前还没有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州市,门诊费用可以纳入个人账户支付。按照要求,今年底前各州市都要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,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职工权益。(记者黄河清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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